“九项准则”是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针对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原“九不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九项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反面警示并行,是面向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化呈现,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为广大医务人员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案例一
李某某,中共党员,江苏省某市医院主任医师。2021年3月22日值夜班时,收受患者手机微信转账“红包”2000元人民币,违反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和党的廉洁纪律。鉴于李某某积极配合审查工作,真诚悔过,主动归还“红包”,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四)》)
案例二
2021年7月17日,有关山西省某医院消化内镜微创外科中心医生李某被拍摄收取索要患者红包的视频在微信中流传。该院在发现该视频后,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经查,李某存在收受索要患者财物,并违规接受患者家属宴请等问题。该院对李某及相关科室、责任人进行了以下处理:(一)对医生李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停止执业六个月、扣罚六个月绩效奖励;取消当年个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及职称评聘资格;并进行全院通报。(二)对科室主任董某及科室处理:董某对科室内工作人员出现索要“红包”情况,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扣罚其当月奖励职务系数;取消该科室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三)给予李某所在党支部书记温某诫勉谈话;撤销该党支部2021年度“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来源:该医院官网)
案例解析
以上涉案人员违反了“《九项准则》--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中“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由县级以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生若有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等不良行为记录,都将无法通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责令该医师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
提醒
医务人员,远离违法违规红线,切勿触碰“九项准则”高压线,守住职业道德底线。严禁在诊疗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利用执业之便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代理人索取回扣、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