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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多部门联合开展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自查自纠工作会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2-12 11:16

为严格落实《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全省精神病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晋卫医函〔2026〕17号)文件精神,严守医疗服务底线,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服务秩序与医保基金安全,2月11日上午8时,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副院长贾红燕带队,医务部牵头,联合医疗保险办公室、药学部、医学检验科、信息运维中心等多部门,在精神卫生科召开了规范精神卫生服务自查自纠专项工作会议。会议由医务部负责人兰丽珍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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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红燕指出,2025年-2027年为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旨在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必须清晰认识到学科健康发展与各项相关政策要求之间的紧密关系。她要求,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工作严格依据政策与规范,针对开诊的精神诊疗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与自查,内容涵盖:诊疗行为方面,是否存在诊断扩大化、过度医疗、不合理用药(尤其是精神类药物超适应证、超剂量、长期联合使用等)、物理治疗与心理治疗实施不规范、评估随访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虚构病情诱导住院、是否按照规定书写管理医疗文书、是否存在违规收费、人员资质是否合规等。她明确指出,本次全面自查将依托信息运维中心进行数据调取与分析,实现对关键环节的信息化卡控,但根本还在于临床医师自身诊疗行为的规范化。

兰丽珍讲到,全院必须强化底线思维,严守执业红线,坚决杜绝违规行为,本次自查核心是精神卫生诊疗行为,要严格对照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规范,确保诊断依据充分、鉴别严谨、治疗方案个体化且符合循证医学原则,并部署开展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督导与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核查诊疗行为的规范性、合理性与必要性。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亢砚芳阐述了精神卫生服务相关医保政策及要求,重点指出要厘清精神类计费项目,避免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精神卫生科主任刘志芬结合文件要求,围绕临床诊疗行为规范、临床用药规范、医保政策执行、医疗服务收费、医务人员资质等重点内容,与各参会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讨论,全面启动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自查自纠工作。

山医大一院将以此为契机,强化日常监督,注重对精神卫生诊疗全过程监测与质量评价,推动构建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环境。

供稿:医务部

制作:张文华

初审初校:兰丽珍

复审复校:张君

终审终校:程红

发布:董希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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